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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防火! 这些草原防火常识要知道 !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多伦县招商局〗 〖作者:〗
  春季来临,多风少雨,天气干燥,是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为避免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向大家介绍一些春季草原防火安全知识。 

  春季草原火灾预防应做到: 

  (1)不烧荒、不烧秸秆或茬地;

  (2)不在草原上吸烟,丢烟头、火种; 

  (3)不在草原上生火取暖、生火野炊、点火照明; 

  (4)生产生活取暖,上坟、烧纸、烧香民俗等活动非要用火时准备好扑救工具,上坟烧纸时在坟地周围必须开设3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 

  (5)不在草原上放鞭炮;管好痴、呆、精神病患者,禁止小孩玩火、燃放孔明灯;

  (6)不要见火不报、不救; 

  (7)不破坏草原防火宣传牌、瞭望台; 

  (8)不使用枪械及其它有失火危险的工具;

  (9)靠近草原区的居民使用火炉、烟筒的,应当安装防火装置,设置封盖灰坑,避免倒灰带火; 

  (10)通过草原防火区域的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防止漏火、喷火;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烟头等火种;

  (11)在草原上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草原防火的要求,建设或配置草原防火设施、设备。 

  另外,春季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禁止野外用火 

  (1)因烧荒、烧茬、烧灰积肥、烧秸秆、烧防火隔离带等,需要生产性用火经批准的,用火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2)在草原上从事牧业或者副业生产的人员,需要生活性用火的,应当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用火,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3)进入草原防火管制区的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的防火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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