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网址:http://www.hwcchj.com/dlgovmeta/bmxzgk/xzzf/dlnez/zfbgkml/)查阅,也可以在多伦诺尔镇政府党政办公室(镇政府三楼)索取。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多伦诺尔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http://www.hwcchj.com/dlgovmeta/bmxzgk/xzzf/dlnez/zfbgkml/;公共查阅窗口地点:多伦诺尔镇政府办公室。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 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自2014年3月1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多伦诺尔镇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9-4526799,电子邮箱地址:dlxdlnez@163.com。
(二)申请形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多伦诺尔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下脚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本机关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4526799,通讯地址:多伦县多伦诺尔镇政府。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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