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列》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多伦县政府政务门户网站上(网址:/dlgovmetabmxzgkxzfzcbm_1hbjzfbgkml.html)查阅;也可以到环保局办公室(地址:多伦县东二环路环保局)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多伦县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www.hwcchj.com/dlgovmeta/bmxzgk/xzfzcbm_1/hbj/zfbgkml/)。公共查阅窗口地点:多伦县环保局二楼。本机关还将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5年5月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多伦县环保局办公室;办公室地址为多伦县环保局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4529827;电子邮箱地址:dlxhbj@126.com。
(二)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多伦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多伦县政府政务门户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多伦县政府政务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www.hwcchj.com;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示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452982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45298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